1994年,中共中央颁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倡各地组织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对国旗宣誓的成人仪式。1996年4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规范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暂行意见》,对成人仪式做出统一的规范和要求。是年,团杭州市委、杭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成人预备期教育和成人宣誓仪式制度的通知》。1997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将12月9日定为杭州市“18岁成人节”。2000年6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省成人节的决定》,决定从是年起,每年公历12月9日为全省18岁成人节,在全国率先实现18岁成人节省级立法。
2001年12月9日,浙江省青少年“实践‘五爱’要求,争做‘四有’新人”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暨十八岁成人节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2010年,浙江省暨杭州市“十八岁成人节活动”
2018年12月21日,浙江省暨杭州市第二十二个“十八岁成人节”宣誓仪式在杭师大附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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