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社会化红土地,培育新时代好少年
——兰溪市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案例
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少先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兰溪市少工委抢抓机遇、快速推进,全市16个乡镇街道、21个社区、青少年宫全部成立校外少工委。打造了“社区红领巾学院”“幸福兰实践岗”和“红领巾网格员”“红领巾实践地图”等一批具有兰溪辨识度的校外少先队实践阵地和活动品牌。“校外”成为兰溪少先队工作的新的增长极。
一、聚焦改革突破,全面夯实校外少先队“星链状”工作体系
1.建立“三委”机构。成立“校外少先队工作指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兰溪市校外少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兰溪市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纲要》《兰溪市校外少工委工作条例》三个基础性文件。规范建立“乡镇街道少工委”“社区少工委”“青少年宫少工委”三类校外少工委组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外少先队组织框架体系。
2.推行三项制度。市少工委会同教育局、文明办制定“少先队员节假日向社区(村)报到制度”“校外少先队组织生活制度”“学校、社区(村)、辖区单位、社会团体联建共育制度”三项制度,刚性保证校外少先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要素,推动校外少先队有效运作。
3.培育三支队伍。一是每年轮训校外辅导员队伍,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提高他们的“软实力”。二是每年竞聘校外小干部队伍,依托“社区红领巾学院”“社区红领巾理事会”,培养大、中、小队干部的自主化运营能力。三是定期充实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常态化聘任党政干部、“五老”、青少年社工、专技人员、社会热心人士为校外志愿辅导员,为校外少先队工作添砖加瓦。
二、聚焦阵地建设,全域拓展校外少先队“便利店式”活动场所
1.专有活动阵地“一队一室”。根据校外少先队建设“五有”标准(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有活动、有制度),市少工委把“队室建设”列为校外少工委年度考核的一票否决条件。目前22个校外少先队大队部,全部拥有一处专用或兼用队室,保证小干部们开展活动有充足空间。
2.日常实践阵地“遍地开花”。38个校外少工委整合利用辖区资源,开辟132个校外少先队日常实践阵地。比如社区超市开辟“小小营业员”体验岗,街道花园开辟“花草认养”基地,小区楼道开辟小区治理微网格,农村粮田开辟劳动实践基地等,给少先队员社会化成长提供最优途径。
3.特色教育阵地“串点成线”。充分挖掘兰溪特有的红色资源,开辟浙西特委、肇峰山遗址等5条红色研学路线;利用敬老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立12个少先队文明实践基地;整合历史悠久的古城、古镇(村),建成10个传统文化实践基地;盘活社区闲置场所,将“15分钟公益托管点”建设纳入市级民生实事工程,建成6个标准化示范点。分别开展市级特色章“红学章”“文明章”“兰韵章”争章活动。
三、聚焦实践育人,全线开展校外少先队“场景化”教育活动
1.统筹举办时政公益活动。根据党政中心工作重点,确定活动主题,统筹举办各类紧扣时政热点的校外少先队活动。比如“我是亚运小主人”“垃圾分类我能行”“美丽兰溪五个一”“红领巾网格员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百分百覆盖所有校外少先队组织。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党团队等纪念日,组织开展“重温入队誓词”“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党团队知识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年暑假面向新兰溪人、抗疫一线、快递小哥等特殊家庭子女,举办“家门口的夏令营”和“周末陪护营”,累计受益少先队员15773人次,参与服务校外辅导员1728人次。
3.常态组织社区实践体验活动。结合“红领巾奖章”校外争章点,绘制校外少先队实践地图,常态化组织队员以社区小队、假日小队、志愿服务小队等形式,在家门口参加“文明监督”“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参加活动的队员达10万余人次。
四、聚焦多跨协同,全力构建校外少先队“兰妈妈型”保障机制
1.政策保障不断完善。着力推动校外少先队工作纳入各部门党建和团建年度工作计划,特别是16个乡镇街道少工委、21个社区少工委和青少年宫,全部落实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少工委主任,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2.经费保障不断充实。市少工委协同人社、财政等部门,着力解决校外少先队工作经费紧张问题。明确校外少先队工作所需经费由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经费给予全额保障,青少年宫少工委经费缺口由市财政保障。
3.安全保障不断健全。校外少先队活动不确定因素多,安全风险系数大。市少工委特制定校外少先队活动安全规程,从活动设计、筹备、组织到实施进行全过程防范,并协调保险公司开设队员活动意外险。同时利用“志愿汇”平台,对校外辅导员投保平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