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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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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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6日上午,团省委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20年度团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梳理布置了2021年重点工作。
 
  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袁媛出席会议,并对团省委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团省委副书记何黎斌、周苏红、盛乐出席会议。团省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协会学会(省青联、省学联、省青企协)秘书长,机关纪委委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袁媛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团省委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对表全会精神要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二是要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三是要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质效。
 
  会议指出,2020年团省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目标定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江共青团提出的“忠诚、敏锐、活泼、实干”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团中央部署要求,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浙江共青团“1+4”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一体化打牢“三不机制”,扎实推进“清廉共青团”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再深化,团省委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会议要求,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在建设“清廉共青团”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高质量建设“共青团铁军”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团,不断推动“清廉共青团”建设走深走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三年行动。
 
  此外,会上发布了2021年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协会)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书记班子、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